840734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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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气量≥5.9升的天然气发动机(第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)
海关编码 | 8407342010 |
商品描述 | 排气量≥5.9升的天然气发动机(第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) |
商品描述英文 | Natural gas engines with displacement≥5.9L (spark-ignition reciprocating piston engines for the vehicles listed in Chapter 87) |
申报要素 | 0:品牌类型;1:出口享惠情况;2:用途;3:排气量;4: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;5:燃料类型;6:状态(成品、半成品、成套散件);7:生产件的通用零件编号后加注“/TY”;8: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编号;9:品牌;10:型号;11:零部件完整编号并在前加注“S/”、“W/”或“WF/”之;12:GTIN;13:CAS; |
申报要素举例 | 1.发动机(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);2.适用于小轿车;3.排气量6L;4.非成套散件;5.汽油型;6.成品;7.无通用零件编号;8.无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编号;9.无品牌;10.无型号;11.无零部件完整 |
第一法定单位 | 台 |
第二法定单位 | 千瓦 |
最惠国进口税率 | 10% |
普通进口税率 | 35% |
暂定进口税率 | - |
消费税率 | - |
出口关税率 | 0% |
出口退税率 | 16% |
增值税率 | 16% |
海关监管条件 | 6O |
检验检疫类别 | 无 |